臺灣的租稅公平嗎?經濟成長好處是否只由「1%的人所有、1%的人所治、1%的人所享」?根據主計總處《110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》的「家庭可支配所得」五等分資料顯示,20%最高所得組與20%最低所得組的差距倍數(簡稱五等分位差距倍數),自1990年的5.18倍,一路上升至2021年的6.15倍。根據201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顯示,稅後所得前10%家庭,擁有全體所得的38.36%,後10%家庭則僅有0.46%,兩者差距高達80倍以上。我國頂端富人的流動性明顯低於其他分位,反映出高財富家庭財富世襲的現象。

不是稅太低,而是不公平

其實臺灣所得稅率已經很高,稅收佔GDP卻不成比例,臺灣在2022年稅收創下歷史新高達到GDP的14.2%,但2021年,OECD國家平均是34.1%、日本稅收佔GDP有19.8%、美國20.3%、南韓22.1%、中國21%、泰國16.4%。且綜合所得稅儼然是「勞動所得稅」,在綜合所得稅638萬戶申報戶中,竟有高達49.7%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;換言之,我國綜合所得稅早已不具普遍性。

現在領薪水的勞工老老實實繳稅,但是用錢賺錢的資本家卻逃稅嚴重,加劇貧富差距,柯文哲主張勞動收入與資本收入分離課稅,使人民承擔合理賦稅。同時檢討「印花稅」等不合時宜的稅制,更要因應國際最低稅負衝擊,避免將課稅權讓給國外,肥水不落外人田。

稅制的公平,是政治清明、社會穩定的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