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建財政紀律 禁止空白授權
疫情三年,政府以振興的名義,先後發了3倍券、5倍券,最後發了現金6000元。在這些大小確幸的背後,是特別預算浮編、國債年年上升。
蔡政府財政紀律敗壞,執政七年有六年稅金都超徵,超徵總額高達1兆2499億,民進黨政府包裝成國家經濟超好假象,其實超徵是虛的,只能代表很多稅收在預算書沒有列入,也未能根據歲入做施政規劃,蔡政府財政管理失靈,再用「特別預算」迴避監督。
「前瞻計畫」8400億,先給預算再編項目,明顯違背政府預算編列精神、「防疫特別預算」8400億,但臺灣還是缺疫苗、缺口罩、缺快篩。
財政沒有紀律,財政數字管理失靈。
- 稅收持續性超徵,財政數字管理失靈。2014年至2022年的9年間,中央政府課稅「持續性超徵」已達1兆5465億元,但光是在蔡政府任內,超徵就高達1兆3529億元。
- 持續性超徵表示稅收預測失準、財政數字管理失靈;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,顯示政府預算程序失效、行政不效率。超徵是「虛增」的稅賦,莫名增加國人的負擔。
- 特別預算陋規,規避立法機關審查。特別預算李登輝前總統時期僅於「九二一地震」時期,編列1案3年800億;陳水扁前總統8年花費7800億、馬英九總統8年共8200億元,到蔡英文總統執政8年特別預算就超過2兆4千億,規避立法院監督,更超過臺灣民主化後幾任元首的總和。
財政紀律 不再胡亂撒幣
稅收超徵先還債,維護財政紀律,拒絕信貸臺灣。
現行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規定得以「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」作為提出特別預算的條件,為政策提供靈活性。但定義不清楚空白授權可能導致濫用,應刪除。
終止特別預算常態化,杜絕先上車後補票。加強特別預算預算的審核與監督機制,確保符合財政紀律和公共利益;制定明確的預算執行計畫,並定期公開財政資訊,加強財政透明度;限縮特別預算條件明訂在戰爭、重大危機或是國家重大經濟危機下,才可使用特別預算,經國會同意才能提出,避免空白授權。
特別預算法制化,可杜絕不明就裡「還稅於民」的政治訴求,消弭財政與主計單位掌控稅收,卻跳脫立法監督,所衍生敗壞財政紀律之疑慮。
你是否支持,未來政府如果超徵稅收,應該優先用於還債,以降低政府舉債?
是
否
目前已有 0 人參與
目前還沒有留言,投下你的想法,即可發表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