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善勞工 人權立國
低薪
自2000年以來,我國實質GDP的成長達120%,但是平均實質薪資只增加了4%,兩者落差30倍。反映了當前制度下,企業的獲利未有效分給員工。這種相對被剝奪感、看不到未來,讓年輕人「躺平」,也造成高工時、買不起房,甚至不婚不生,接連導致少子化與超高齡化趨勢,環環相扣。
高工時
台灣勞工2022年平均總工時為世界第6高(2008小時),僅次於哥倫比亞(2381小時)、墨西哥(2335小時)、新加坡(2293小時)、哥斯大黎加(2242小時)、智利(2026小時),也高出鄰近的日本(1626小時)、韓國(1904小時)。 同時,相較歐洲勞工年假動輒20天起跳、韓國勞工第1年即擁有15天特休假,台灣資淺勞工特休假天數差距太大,工時長、假期少,不但過勞,也嚴重壓縮勞工家庭時間,也是少女子化、職場性別不平等的幫凶。
勞保年金瀕臨破產危機
做為勞工退休、勞動安全保障的勞保,面臨收支失衡危機。根據勞動部自己做的精算報告,勞保基金早在民國106年就已經入不敷出,將在民國117年走向破產。整個勞保的潛藏負債,高達11兆501億元以上,再不解決,不只是勞工的老年退休危機,更會是國安危機。
1.企業賺錢、勞工加薪
- 訂立蔡政府延宕近8年的《最低工資法》,尊重科學數據,照公式調整基本工資。
- 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員工薪酬的水準及調整資訊,落實企業ESG責任。
- 已提案修正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條文》,企業調高基層員工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,加薪幅度自所得額中減除比率,從130%提高至200%。
2.友善環境、保障勞權
- 增加勞工家庭照顧假天數,以就業保險形式給付休假期間部分工資。
- 增訂以「小時」為單位的「親職假」,友善勞工育兒需求。
- 教師節、勞動節均列國定假日,避免「一家兩制」怪象,體現對教師的尊重。
- 保障「非典型聘僱、承攬及派遣人力」的勞動權益。 •訂定《外送平台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》
3.年金改革、刻不容緩
- 每年保證撥補1000億,超徵稅金優先再撥補。
- 召開國是會議,全面檢討台灣社福制度永續性,盡快凝聚共識、推動年金改革修法。
- 提高勞動基金績效,監管公開透明,積極除弊。 •勞工放心自提勞退6%,政府相對提撥一定獎勵。
- 鼓勵雇主提高勞退提撥率,超過6%以上,政府給予減稅優惠。
- 推動「長照保險」,勞、資、政共同承擔。
4.廣納人才、人權立國
- 推廣「壯世代文化運動」,解放工作權,財務賦能;職務再設計,提升壯世代勞動參與率,調整勞動法規,鼓勵壯世代續留職場。
- 適度開放移工市場、類別總量管制。
- 強化國對國直聘,增設培訓機構。 •開放產業內移工自由轉換,減少逃逸動機、雇主等待期。
- 建立移工學習系統。 •降低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」留用年限、門檻;開放符合資格移工,可主動申請在台永居。
- 訂定足以吸引移工留台之《新經濟移民法》,吸納國際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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